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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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告知书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2-03-15

    兹有我校尼日利亚籍学生IGBANIBRIDGETNNENNA(中文名:吴妙),学号:2017992112016,护理学院2017级护理学专业,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护理学院现已给予该生1次学业警诫、1次退学警诫,目前符合退学处理要求,现拟对该生作退学处理。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2019年1月15日,该生共7门课成绩未合格,未修满学分累计达24.5学分,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给予该生学业警诫。至第三学年结束,该生共11门课成绩未合格,未修满学分累计达39.5学分,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给予该生学业警诫。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第三学年结束历年未修满学分累计达20学分以上的,给予退学警诫;第二次出现的,给予退学。考虑到国际学生求学不易,护理学院给予该生休学一年的机会,同时告知该生将不对其进行实习安排。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种情形,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后,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该生目前休学一年期限已满,但未提交复学申请,且护理学院一直无法联系到学生,根据以上情况拟对该生作退学处理。学生对我校的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