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42号令)《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浙江省关于加强高校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的指导意见(2021修订版)》及《浙江省关于开设高等学校国际学生思想教育课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部门完成国际学生培养方案(本科生)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 国际学生专业培养方案应当包含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实践教学等内容,满足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国际学生在学科专业上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与所在学校和专业的中国学生一致,符合相应教育层次、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或相关规范。
- 国际学生培养方案模板参照附件要求制定,英文授课专业须制定中英文版培养方案。
- 在国际本科生培养方案中设置思想教育必修课程学分及学期设置
- 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时间节点
- 有意愿于2022年起开展国际学生招生培养的学院或部门,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王艺、华馨伟;联系电话:28867866、28865041
教务处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
附件1:《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42号令)
附件2:《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
附件3:《浙江省关于加强高校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的指导意见(2021修订版)》
附件4:《浙江省关于开设高等学校国际学生思想教育课程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专业培养方案模板(本科生)
附件6: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论证意见格式
附件7:培养方案论证意见格式
附件8:杭州师范大学课程代码编制办法
国际学生培养方案修订的通知及附件